ODF開放文件格式
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
105年起各機關系統間、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以「ODF-CNS15251」文書格式為主,請各單位於105年7月1日起依文書格式執行。
1.發文時公文附件屬於「可編輯或須回覆的」請使用ODF 格式, 發文時公文附件屬於「不可編輯」請使用PDF 格式即可。
2.目前公文電子交換系統已全面導入ODF,公文附加檔案只允許ODF與PDF兩種檔案格式。
3.有關ODF軟體下載及現有文件轉換ODF格式,請參照以下教學資源:
ODF軟體下載 |
轉存檔案為開放文件格式(ODF) |
LibreOffice(1.0.3版)NE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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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ODF檔案之辦公室處理軟體:Microsoft Office 需升級至2007以上版本
4. 相關檔案及參考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