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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學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有功人員獎勵案,即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

107學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有功人員獎勵案,即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,歡迎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踴躍參與及推薦
一、 請推薦或自薦之人員/單位,填具本校「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績優人員推薦表」,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於108年9月30日前以書面方式逕送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(秘書室辦公室),俾利後讀審核作業。
二、 如有任何疑惑或需協助之處,煩請聯繫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(主任秘書)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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